各院、系所及项目申请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15年度项目集中申报工作现已展开,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5年度项目指南》)已经发布,基金委链接: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5xmzn/index.html。
二、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等。
注意: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项目类型,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请关注基金委9479威尼斯的公告。
三、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5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等文件,按要求在线填报申请书,并于2015年3月6日前交给各院科研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核。
本年度基金申请政策:
1、所有项目均实行在线填报,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使用唯一身份证件。
2、经费实行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进行编制,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负责人仅需编制直接费用。
3、上年度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请同类型科学基金项目。
4、已经连续2年(本次指2013年度和2014年度)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暂停2015年面上项目申请资格。
5、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分别提供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承诺函内容包括: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6、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承担了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承担了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在前2类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反之亦然,如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前2类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或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
7、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四、在线填写:
所有项目均实行在线填写。申请人需使用账号和密码登陆isis系统填写,开通申报权限,忘记账号密码请在登陆界面点击“找回用户名/密码”,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
五、申请代码和附注说明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重点项目、联合资助项目等特殊要求的除外)。
2、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3、2015年部分学科领域继续实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其中c全部、d01、d03、f01必须选择研究方向。
4.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
六、提交材料:
经各学院形式审核合格后网上提交申请书打印生成的pdf两份亲笔签字后交至各院科研办公室,同时将生成的pdf文件通过我校科研管理系统提交至学校(文科院系不用上传)。科研管理系统连接:,登录名和密码均为职工号,系统问题请联系张玮光老师,电话:23508838。
各学院3月9日之前汇总交至科技处。各申请人一定按照撰写提纲的要求完成申请书的填报以及附件的上传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仔细阅读基金条例、基金管理办法、2015年通告、2015年申请指南。
我校时间安排:
申请人3月6日之前将写好的申请书草稿送至学院科研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系统提交,打印生成的pdf正式稿(水纹nsfc2015)两份亲笔签字后3月8日之前交至各学院科研办公室。各学院将汇总的申请书2015年3月9日12:00前交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2015年科技处严格限制申报时限,申报系统将于2015年3月9日零点关闭,逾期将不能再提交,请各位老师周知!
联系人:贾国君 刘雅婷 23508472
陈贻斌 23508853
邮 箱:chenyb@nankai.edu.cn
科技处 项目管理科
2015-1-19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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