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及项目申请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14年度项目集中申报工作即将展开,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4年度项目指南》)即将发布。
二、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等。
注意: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项目类型,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
三、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4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等文件,按要求填报申请书,并与2014年3月5日提前交给各院科研办公室进行审核。
本年度对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如下:
1. 上年度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请同类型科学基金项目。
2.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分别提供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承诺函内容包括: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3. 自2014年起,已经连续2年(本次指2012年度和2013年度)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暂停1年面上项目申请资格。
4. 取消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5. 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6. 创新群体自由申报,不再通过部门推荐申报。
四、申请书有两种填写方式:离线填写和在线填写。
1.离线填写:面上项目、地区基金(不需要账户和密码,可直接下载2014年申请书)
2.在线填写:青年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重大科学仪器研制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需使用账号和密码登陆isis系统填写,开通申报权限,忘记账号密码请在登陆界面点击“找回用户名/密码”,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
五、申请代码和附注说明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重点项目、联合资助项目等特殊要求的除外)。
2、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3、2014年部分学科领域继续实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包括地理学(d01及其下属申请代码)、电子学与信息系统(f01及其下属申请代码)和肿瘤学ⅰ(h16及其下属申请代码)。上述学科领域项目的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应参考“试点学科领域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一览表”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该一览表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申请受理”栏目下的“特别关注”。
4.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
六、离线申请须使用2014年新版本项目申请书(填写前请删除老版本),请于。在线申请请登录系统,通过在线填写正文上传附件上传的方式完成申报。
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两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给各院科研办公室,申请人和学院保证各自均按形式审查表逐条核对,修改与形式审查表要求不符的问题并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版本号一致)交至科技处。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其他未尽事宜请仔细阅读基金条例、基金管理办法、2014年通告、2014年申请指南。
我校时间安排:
申请人和学院保证各自均按形式审查表逐条核对,修改与形式审查表要求不符的问题并签字盖章后,将(版本号一致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两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和电子申请书于2014年3月5日前交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陈贻斌 022-23508853
邮 箱:chenyb@nankai.edu.cn
科技处 项目管理科
2014-1-14
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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