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015年度第二批项目 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通过主管部门教育部推荐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简介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下简称“支撑计划”)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落实《纲要》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的任务部署,以重大工艺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应用示范为重点,主要解决综合性、跨行业、跨地区的重大科技问题,突破技术瓶颈制约,提升产业竞争力。
请拟申报的老师根据项目指南方向及要求组织项目。
二、申报须知
(一)推荐渠道
本通知涉及项目均为通过教育部推荐。
(二)申报名额和牵头要求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015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无名额限制,按照教育部要求,各高校每个指南申报方向限报1项;部分指南要求企业牵头,请拟申报的老师结合所在团队情况组织项目。
(三)申报方式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015年度第二批项目均网上填报。项目申报网站: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申报账号由科技处负责创建和进行授权,申报人在线填写完申报书后,提交单位管理员,科技处会审核申报书后在线提交科技部。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14年6月25日8:00至7月25日17:00。
三、科技部对项目申报的要求
1. 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项目技术负责人需为在职人员,限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申报项目,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课题);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能超过两个(2014年12月31日前结题验收的在研项目可不计入)。
各单位在正式提交申请前可利用项目申报中心查询相关人员承担在研科技计划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2. 申报单位应针对指南明确的重点和目标组织项目。申报项目应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提炼出需要解决的核心和关键技术,突出研究重点。
3. 围绕确定的研究目标组织研究队伍,鼓励跨单位、跨部门组织研究队伍,研究队伍要精干,结构合理,体现优势互补。鼓励产学研用结合,鼓励开展高水平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对于产业目标明确的项目,企业牵头优先考虑。
4. 项目实施年限为3年左右。按指南二级标题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无二级标题的可按一级标题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
5. 本次项目申报时,不预先对申报项目设定预算控制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求,结合现有的支撑条件和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项目经费需求。各单位提出的项目经费需求将作为立项评审的重要参考因素,以及立项后进一步细化编制项目概预算方案的重要依据。
6.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申请书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考虑。
四、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于7月17日前将项目推荐清单1份、,同时提交网上直接生成并打印的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此次申报工作以学院/所/重点实验室为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
科技处联系人:张璐
联 系 电 话:23508853
联 系 邮 箱:
科技处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