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定于2018年3月31日完成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目前开始办理结题手续,结题清单见附件1,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请项目负责人先于财务处做决算,再登陆http://218.69.114.12/project/login.do进行在线填报,生成结项报告书。
一、验收所需材料
1. 结项报告书原件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
2. 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 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相关附件材料(论文需打印全文)等,a4纸打印附目录并合订,一式2份,报告及目录模板见附件2
4. 如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参与人员变更(包括顺序)、预算调整、项目延期、中止等事项,需办理调整手续,请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协议》(附件3),一式4份,交由市科委审批
注:以上材料2-4均需在填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5.签字盖章事宜:
1)结项报告书
①经费决算页:项目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公章(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
②结项报告书封皮:主承担单位公章(二级学院章)
③主管部门意见页:项目负责人签字、主承担单位公章(二级学院章)及主承担单位负责人公章(科研副院长章);如有合作单位,请于第二承担单位处加盖负责人及单位公章
2)附件材料
①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其他附件、目录(见附件2模板)合订1册
②目录加盖主承担单位公章(二级学院章)
注:以上材料2-4均需在填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二、常见问题
1. 填报系统前,请务必先到财务处做决算,按决算金额填写经费支出栏,地点:八里台行政楼118、津南西业务楼206。
2. 经费决算部分:
①人员费严格不能超过预算;
②信息费差旅费会议费其它费用严格不能超过预算中四科目总和;
③在满足①和②的前提下,其它各单项科目在超支15%的范围内可正常办理结题
3. 结项报告书中人员列表必须与任务合同书中完全一致(包括顺序),若确需变动请另附调整协议(附件3)
4. 指标必须达到任务合同书规定的要求,如发表文章、申请专利、授权专利等。如预计半年内无法完成指标,请尽早与科技处联系,办理延期手续
5. 关于延期、终止
①结题时间在3月31日后半年内办理为正常结题;
②半年内无法结题按延期处理,最多可延期一年(延期至2019.3)
③已延期一年仍未结题按终止处理
三、联系人
科技处:赵玲85358838、黄艳美85358036、贾国君85358472
财务处:袁春亮85358945
天津市高新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杨帅58792806、58792800
四、我校时间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4月4日前在系统中在线提交结题材料,并于2018年4月11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至各学院,由学院统一报送科技处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