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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1-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方案-津农委〔2019〕44号
发布时间: 2020-12-25 浏览次数: 265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修订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通知

津农委〔201944

  市农业农村委系统各单位,市农业科学院,天津农学院,各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办公室,有关单位:

  为落实《天津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部署,按照《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地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农科教发〔2008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经验,市农业农村委修订了《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方案

  市农业农村委

 201982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创新团队建设方案

  为支撑天津市现代都市型农业产业发展,解决农业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尽快提升农业产业化能力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参照《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农科教发〔200712号)和《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地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农科教发〔20085号), 结合我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经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我市现代都市型农业的发展需求,以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持续支撑农业主导产业发展为目标,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依托现有优势科技资源组建创新团队,推动农业科技资源纵横合理配置,开展分工协作和联合攻关,形成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和相关专业领域的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能力和产业竞争能力。

  (二)基本原则。

1.问题导向原则。天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要围绕解决天津市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过程中全局性技术问题和关键环节技术问题开展工作。为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小站稻振兴战略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污染防治攻坚、渤海治理攻坚战等中心任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2.强化协同创新原则。天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要打破科研推广的部门限制,整合农业产业链各环节专家力量形成科研、示范、推广一体化,促进形成合力。

3.优选人才原则。通过竞争性制度建设,强化业绩考核,培养和造就一支长期稳定、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团队,为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4.稳定资金投入原则。根据每个创新团队确定的总体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建立相对稳定的资金支持渠道,为科技人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引导专家将主要精力用于技术工作,促进重大成果的形成。

  二、创新团队的总体任务

  创新团队重点开展天津市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过程中全局性技术问题和关键环节技术问题的集成攻关,对产业急需的技术进行集成组装、技术试验示范,强化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指导服务,支撑农业主导产业的发展,促进新业态的从无到有、从有到优,整体提升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化水平。同时,及时研究分析产业发展动态和技术发展动态,为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在产业发展的非常时期开展应急指导服务。

  三、创新团队构成和职责

  (一)创新团队构成。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由首席专家、岗位专家、试验站三个层级构成。每个创新团队设置一名首席专家、若干个专家岗位(试验站)。

   (二)工作职责。

1.首席专家的职责。负责领导创新团队建设,牵头制订创新团队的总体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创新团队的日常管理和创新团队建设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创新团队的学风建设。

2.岗位专家的职责。开展本专业领域产业技术发展的关键问题攻关、技术集成、示范、推广。

3.试验站的职责。开展产业综合集成技术的试验、示范与培训工作和示范基地建设。

  四、管理机制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首席专家依托单位的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委科教处,成员为首席专家依托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委科教处处长兼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指导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研究解决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部门职责。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创新团队建设方案、资金管理办法、首席专家考评办法等团队建设顶层设计和日常管理的相关工作。

  首席专家所在单位的局级主管部门为创新团队的主管部门,负责协助创新团队建设预算编报和项目管理、资金拨付等工作。

  首席专家、岗位专家(试验站)所在单位负责制订资金支出的内控管理办法,协助做好创新团队专项资金的预算编报、资金拨付、资金支出工作。

  依托首席专家所在单位成立首席专家办公室,首席专家办公室负责制订岗位专家(试验站)考评办法及创新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专家遴选

  (一)首席专家。

1.遴选条件

  (1)应具备的条件:专家应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所属领域具有较深的造诣;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创新团队建设的领导力和组织力;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热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6周岁。

  (2)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可申报:作为主持人有逾期未结市级及以上农业科技项目;有信用不良记录;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遴选程序。首席专家按照单位推荐、组织评议、择优确定的办法产生。一是由市农业农村委通知有相关专业学科的单位进行遴选;二是由各单位酝酿提出推荐人选,由被推荐人选填报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局级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报市农业农村委;三是由市农业农村委根据推荐情况,提出建议人选报市农业农村委领导审定后确认。

  (二)岗位专家。

1.遴选条件

  (1)应具备的条件。专家应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所属领域具有较深的造诣;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热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6周岁。优先选用担任过创新团队岗位专家的专家。

  (2)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可申报:作为主持人有逾期未结市级及以上农业科技项目;有信用不良记录;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遴选程序。岗位专家按照单位推荐、竞争评审、择优确定的办法产生。一是由各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办公室提出详细遴选条件,并通知有相关专业学科的单位进行申报;二是由符合条件的专家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报各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办公室;三是由各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办公室组织评审提出专家岗位安排意见。

  (三)试验站。

1.遴选条件

  (1)应具备的条件。选择产业基础和试验条件比较好的企业、事业、合作社等单位,对承担创新团队的任务积极,有工作热情;能够配合相关岗位专家完成试验任务;能够做好承担的技术示范、推广和培训任务;优先选用在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承担过试验站任务的单位。

  (2)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可申报:作为主持单位有逾期未结市级及以上农业科技项目;有信用不良记录。

2.遴选程序。按照主管部门推荐、竞争评审、择优确定的办法产生。一是由各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办公室提出详细遴选条件,并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系统各有关单位申报;二是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由申报单位所在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系统各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后报各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办公室;三是由各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办公室组织评审提出试验站安排意见。

  六、创新团队的启动与运行

  (一)团队建设实施方案的制订。首席专家确认后,由首席专家根据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和团队建设资金规模,提出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应明确创新团队工作目标、专家岗位(试验站)的设置、各专家岗位的重点任务情况等。对于比较重要的专业领域可以设置多个专家岗位。在主要农产品聚集区设立若干个试验站,每个试验站设一个试验站站长岗位。

  实施方案确定后报市农业农村委审定,方案经市农业农村委初核同意后,由各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办公室组织方案的论证工作。市农业农村委根据论证意见批复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方案经市农业农村委批复后,由各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办公室启动岗位专家和试验站的遴选工作。

  (二)年度实施计划的落实。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办公室每年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各岗位专家(试验站)依据团队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岗位(试验站)年度计划并签订任务书,层层落实责任。

  (三)考核。由市农业农村委每年组织对各创新团队首席专家进行考核。由各创新团队首席专家每年组织对各岗位专家(试验站)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调整下年度各有关岗位(试验站)资金安排,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岗位(试验站)及时进行调整。

  (四)岗位调整。岗位专家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按岗随人走的原则调整,如果专家新工作开展团队工作较困难的,则终止原岗位专家工作,重新进行遴选。岗位专家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吸收相关技术人员作为团队参加人员协助岗位专家开展工作。试验站站长工作发生变动时,按人变站不变的原则调整,由试验站依托单位报所属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办公室妥善安排新站长人选。岗位专家(试验站)调整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五)运行周期。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每五年为一个实施周期。

  (六)日常管理。各创新团队要及时报告团队的工作动态、及时完成市农业农村委有关项目调度、日常管理中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创新团队建设资金主要由项目费用和管理费等构成,由市财政承担。

  (二)条件保障。专家所在单位(包括首席专家办公室依托单位)须保证专家在创新团队的工作时间、办公条件、实验室条件,提供必要的辅助人员,要按照中央和我市有关科技项目资金的管理要求制订资金管理内控办法,顺畅资金支出流程,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专家和试验站须优先保证完成创新团队的工作任务。

  (三)制度保障。建立创新团队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考评办法等制度,建立信息交流、资源共享等机制,用制度促进团队建设的顺利实施,保障创新和服务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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